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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涪陵高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食堂经营服务招标文件

日期:2026年10月26日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涪陵高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食堂经营服务(招标项目编号:TC269D0R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中标人数量

备注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涪陵高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食堂经营服务

1名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金来源

由投标人全额出资。服务期约5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应通过“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登记加入“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或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或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cqgmy.edu.cn/)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10 月26日至2026年 11月2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填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招标项目编号:TC269D0R1 )和《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发送至chenjiahuan@cntcitc.com.cn邮箱。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机构将发送至投标人留存的邮箱中。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

账  号:3100020219200339271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标室)

(六)投标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6年 11 月17日北京时间14时00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 月17 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

(八)开标时间:2026年 11 月17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1.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万元。

1.2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汇款时须注明:“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涪陵高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食堂经营服务投标保证金”(或简称:工贸高新校区食堂投标保证金)。

户  名: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涪陵支行

账  号:2417010120010004933

1.3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保函方式

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开标前提供原件),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招标人。

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二)退还投标保证金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通知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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